部门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据省教育厅提出的有关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明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能和岗位职责如下。

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一)推进教师教学发展体系建设。在学校领导下,对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和师范生教师技能培训工作做出整体规划并推进落实;结合学校建设目标,组织系统开展教师教学创新活动,培育典型,引领全局;建立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与师范生教师能力建设融合机制,探索教学相长的吉林工师的师范教育模式。

(二)组织开展教师专业化培训。利用省内外多种教育资源,建立专业教师研训基地,组织系统开展专业教师研修活动;建立校内校外相互补充的教师技能训练基地,组织系统开展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训练活动;结合学校师范专业认证、专业教学评估等需要,组织开展教师相关培训;建立学校教师技能训练标准体系,实行教师技能培训证书制度。

(三)组织开展学校师范生教师技能培训。推进学校师范生教师通用技能训练中心建设,组织系统开展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培训;推进各院系建设师范生专业性技能训练基地,形成校院(系)两级相衔接、校内校外相补充的师范生教师技能训练体系;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师范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建立学校重点专业师范生教师技能训练标准体系,开发训练课程和考核标准,实行师范生技能训练学分认定制度。

(四)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团队)培育及教师技能竞赛活动。在学校统筹下,制订学校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培育规划,组织实施培育、遴选、推荐和扶持工作;推动和引导院系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等的建设工作;建立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制度、学校师范生教师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五)创建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标国家和我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加强与同类高校、省内外先进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交流,学习经验,扩大影响;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创新具有吉林工师特点的发展模式。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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