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励教师高质量完成企业实践,提升实践教学能力与行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企业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开展教师企业实践的教师(每年不少于1个月)。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2.企业实践经历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且材料合格。
3. 积极参与企业实践,深入行业一线,熟练掌握相关岗位核心技能。
4. 实践成果突出,能将企业实践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有效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或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获得企业高度认可。
5. 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违纪违规记录。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2025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企业实践之星”申报表》(附件1),并附企业实践证明、成果佐证材料(如教学改革方案、横向课题、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报告等)。
2. 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申报表、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86907078;邮箱:1045649636@qq.com)。
3. 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表彰结果。
四、表彰奖励
对获评“教师企业实践之星”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事迹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充分展示实践成果。
附件:1. 2025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企业实践之星”申报表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5日